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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时间:2019-10-12 点击量:
派遣单位有义务把用人单位、差遣单位双方签定劳务差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差遣人员,而且作为派遣单位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作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下面天津劳务来为您总结分析。
1、全面担任被差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处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处理,处理涉及劳作关系的事宜,与劳务差遣人员签定劳作合同,而且提供给用人单位备案;
担任劳务差遣人员档案处理,担任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2、按合同条款规则派遣契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用人单位作业。对于用人单位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差遣并退回差遣单位的劳务人员,派遣单位应予接收并担任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作关系等后续作业,尽量防止对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运营形成不利影响;
3、劳务派遣人员发生作业事端的,派遣单位接到用人单位告诉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担任处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4、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用人单位形成的经济损失,差遣单位应活跃帮忙用人单位向劳务人员索赔,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帮忙;
5、派遣单位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用人单位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作业表现、遵纪状况以及对派遣单位的合理要求,差遣单位应极力提供服务;
以上就是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权利与义务相关介绍,相信大家阅读之后会有新的认识,了解更多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感谢您的支持。